從司法鑒定中看工程造價的
摘要:本文介紹了工程造價中有關合同糾紛及解決辦法的相關事宜。并結合我國工程造價的實際情況和實際造價糾紛問題,在大量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從司法鑒定中看工程造價糾紛的相關觀點,并給出了一定的建議。
關鍵詞:司法鑒定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工程造價的契約性,使得工程造價的確定涉及到很多法律問題,而這些法律問題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關于發包模式、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工程造價計價方式、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期限、工程竣工結算、工程造價變更、工程價款墊資、工程造價信息、工程索賠、施工承包合同的無效一級相應主體的法律責任等條款均對工程造價又不同程度的影響,而這些影響產生的糾紛均需要通過司法鑒定程序來解決。
在工程造價糾紛中,一般都需要進行工程造價的司法鑒定。多數業界人士認為基本的原則是從約、取舍、合法、獨立、公正和回避等基本原則。其中,從約原則是保障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過程和結論合法、公平、有效的重要原則之一。當相關案件進行司法鑒定時,審判人員應避免審判權的不當轉移,司法鑒定人員應避免超越職權、“以鑒代判”,而是應當在司法鑒定整個過程中始終貫徹從約原則。
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迅猛發展,建筑行業也迅速發展壯大。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隨之不斷增加,尤其是涉及工程造價的糾紛占據了更大的比重。由于此類糾紛中爭議標的都比較大,原、被告對工程造價的確認意見分歧也比較大,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程序由此應運而生,其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出來。在紛繁復雜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存在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問題,即什么是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這個實際問題決定了工程造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也決定了訴訟案件的審判質量和客觀公正。由于目前我國法律對民事訴訟中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并無明確的規定,而司法實踐又迫切需要有鑒定人員所共同遵守的工作準則,因此,法律界人士和造價咨詢業人士在實踐中總結了從約、取舍、合法、獨立、公正和回避等六條基本原則,這些原則也實際指導和規范著鑒定人的造價鑒定行為,為鑒定結論的客觀、公正、科學提供保證。其中,從約原則雖是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重要的基本原則,但往往在司法實踐中得不到審判人員和司法鑒定人員的重視,導致相關案件的審判質量無法得以保證。這是一起通過剖析所代理的工程造價糾紛案件,著重對審判實踐中造價司法鑒定所應遵循的從約原則的法律適用情形和對策所進行的探討。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是指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依據其專門知識,對建筑工程訴訟案件中所涉及的造價糾紛進行分析、研究、鑒別并做出結論的活動。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作為一種獨立證據,是工程造價糾紛案調解和判決的重要依據,在建筑工程訴訟活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1、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鑒定對象是與造價有關的工程事實,訴訟當事人一般包括承發包雙方,有的還涉及分包方。
2、由于建筑工程生產周期長,生產過程復雜,定價過程特殊,所以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涉及材料往往數量大,內容多。
3、建筑工程造價目前正處在新舊體制交替過程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依據正處于指導與市場價并存、行業標準多元化的境地。
由于當前建筑市場中承包商之間競爭十分激烈,虛擬工程量清單、墊資承包、陰陽合同、拖欠工程款、現場亂簽證、工程質量低劣等等各種現象都會在訴訟活動中顯現出來,無形中增加了司法鑒定難度。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依據是得出客觀、真實、可信鑒定結論的保證。鑒定依據是否真實、齊備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鑒定質量。工程造價鑒定依據主要包括:
(1)委托方出具的工程造價鑒定委托書。
(2)當事人的起訴書和答辯狀、法庭庭審調查筆錄。
(3)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工程驗收記錄、隱蔽工程簽證記錄。
(4)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補充協議、變更洽商記錄、材料設備采購發票及加工訂貨合同。
(5)工程預算書、工程結算、工程簽證。
(6)招標文件及其答疑,標底及投標書,中標通知書。
(7)現場勘察記錄、鑒定調查會議記錄,有關照片,錄像資料。
(8)國家標準規范,計價依據(包括適用的定額、取費標準)。
(9)人工單價、材料信息價格、機械臺班單價及有關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等。
(10)鑒定的有關文件和其它資料。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就其本質而言是因委托而產生的專業行為,而非行政、司法行為,即不是國家行為,其公正準確程度并不取決于鑒定人員行政權力的大小,而是鑒定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約定、簽證等是工程造價計算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民事訴訟審理的核心內容,因此要求鑒定機構應與法庭審判程序相配合對涉案證據進行確認。鑒定人應對鑒定證據效力的確認權有明確的認識與界定,切忌“以鑒代判”,以致超越職權。一般來說,鑒定證據是否符合工程造價技術規范及其效力問題應由鑒定人確認;而對涉及案件定性問題的事件、行為(如合同、協議)效力問題應由法院認定。須由法院認定的證據,應及時交由法院,待認定其效力后再行鑒定;或在可能條件下,設定不同認定結果情況下的不同的鑒定結論,供委托方庭審質證后確認。
總之,凡是涉及工程價款糾紛而要求進行司法鑒定都應遵循從約原則,從而體現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保證相關案件審理的公平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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